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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不够,谣言来凑?编造虚假信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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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11: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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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亚湾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我区一网民高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一则关于“某省失踪人员找回遗体”事件的不实视频,引起网民关注。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失踪人员遗体已被找到,具体情况该地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违法行为人高某在微信群内看到有人转发关于某省失踪人员遗体找回的信息,为博眼球、引流量,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自行制作了“某省失踪人员遗体找回时部分缺失”的虚假视频发布以博取流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大亚湾公安已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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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任何组织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制造散播虚假不实消息,引发社会恐慌,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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